2021年内蒙古专升本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协议院校考试政策

普通专升本 责任编辑:王美兰 2021-05-26

摘要:为了让准备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们更好的了解各地区专升本的考试政策,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内蒙古专升本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协议院校考试政策,想报考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小伙伴们,一起来了解下相关信息吧。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0号)精神,按照《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内教高函〔2021〕20号)有关要求,特制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1年协议院校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一、协议院校工作职责

切实加强对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机构,制定2021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负责专升 本学生资格审核、成绩审定及选拔推荐等工作,对审查结论负责,保证推荐过程公开、公正。

二、选拔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拔。

(二)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学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拟升本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一人一次原则,同一个学生不得参加两次及以上选拔。

三、选拔范围

(一)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1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2.行为言论符合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要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拥护党和国家民族政策。

3.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各专科专业排名前50%毕业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3)就读期间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毕业生;

(4)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 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 学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 相关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且取得高职(专科)学 历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含预计在2021年秋季 退役人员)。申请者专科期间所学专业为除哲学类、历史学类、农学类和医学类相关专业外的其它专业。

四、报名流程

(一)资格审核:推荐院校对符合选拔范围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二)官网公示:推荐院校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初审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推荐院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标注考生类型(普通/退役应届/退役/建档立卡/免试),经院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连同名单电子版一并 报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务处招生学籍科。

(四)网上报名:2021年全区专升本选拔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27日,具体报名要求参照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 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统一网上报名的公告》执行。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具备选拔和录取资格。

1.推荐院校指导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学生登录“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注册,并按照公示考生类型完成网上报名。

2.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含预计在2021年秋季退役人员),申请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的,到指定高校内蒙古农业大学(服义务兵役并 预计于2021年秋季退役人员,凭“退役证明”报名)报名。

五、选拔录取方式

(一)除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和免试人员之外的普通学生,协议院校结合本校实际,自行确定专业排名方式,拟定推荐人选,由我校审查后录取。各 专业选拔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2%;重点向服务于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民生改善的理工紧缺学科专业倾斜,向工程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等社会需要旺、就业前景好的学科专业倾斜。

(二)以下人员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1.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单独录取,各专业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

2.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的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单独录取,各专业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

(三)以下人员直接推荐录取

1.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 三等奖获奖学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两类退役人员: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 应征入伍并于2021年(含秋季)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六、选拔录取流程

(一)推荐院校根据选拔方式按额定计划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本院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二)推荐院校在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公示无异议后的选拔结果材料。填写附件1-3报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务处招生学籍科。

(三)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反馈推荐院校,推荐院校负责拟录取学生毕业资格审核。

(四)推荐院校在2021年6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以函 件形式发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务处。经推荐院校查证核实存在问题学生以及不能按期毕业的拟录取学生,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推荐院校选拔成绩排名顺序 依次进行补录。

(五)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2021年6月25日前将经推荐院校确认通过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

(六)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确认后的拟录取名单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七)专升本录取名单备案结果以教育厅正式发文为准。依据备案结果,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2021年8月3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籍管理

(一)推荐院校要加强报名资格审核,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 生信息网进行专科学历电子注册。

(二)推荐院校负责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整理好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三)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推荐院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凡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 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依规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四)专升本学生按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入学后将编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就读;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五)专升本学生采取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本科阶段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颁发2年制本科毕(结)业证书,毕(结)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 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各推荐院校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2021年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电子版,扫描件及文件原件;

2.附件1-3电子版;

3.加盖推荐院校公章的学生底册复印件及扫描件;

4.考生档案材料(封章);

5.合格考生《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招生报名登记表》、免试考生《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免试推荐审查表》电子版及加盖推荐院校公章版原件。

(二)以上纸质版材料邮寄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务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

(三)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务处010051

联系人:李老师、格老师

电话:0471 -6585520邮箱:jwc6im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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