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章节知识点总结(十四)

造价工程师 责任编辑:杨丽 2020-05-22

摘要: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已经定于10月24-25日,为帮助大家进行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希赛网为您整理了一级造价工程师各科目备考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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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

第六节: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知识点1: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一、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订立

《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7 年版)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勘察(设计)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格式。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发包人要求;6)勘察(设计)费用清单;7)勘察纲要(设计方案);8)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与上述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

1.相关方义务

2.违约行为

发生违约情况时,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整改通知(暂停勘察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违约方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守约方损失等。

2.勘察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勘察人发出整改通知。

知识点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工程施工合同订立

工程施工合同也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且通常也会参照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的文件格式。

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了 24 个方面,如: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监理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交通运输;测量放线;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进度计划;开工和竣工;暂停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争端解决。

二、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

1.发包人义务

2.承包人义务

3.工程施工合同法律解释

知识点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一、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订立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也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会使用标准合同格式。

《标准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格式。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8)中标材料质量标准(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相关服务计划(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

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履行

(一)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

(二)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

知识点4: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的文件格式。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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